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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特困救助供养未成年人年龄延长至18周岁

2020-11-19新闻10

人民网合肥11月19日电(赵越)今日,人民网安徽频道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日前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强化救助兜底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其中特困救助供养未成年人年龄由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

发布会现场。赵越摄

据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耿学梅介绍,《实施意见》围绕6个方面,提出22条重点任务。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要求加强综合救助,建立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坚持分类救助,根据救助对象需求,实施差异化分类救助。发展多元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

夯实基本生活救助。提出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完善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标准。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特困救助供养未成年人年龄由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

完善专项社会救助。围绕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等做了具体规定,切实缓解群众基本生活存在的困难。

加强急难社会救助。要求进一步加强分类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

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提出发展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加快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县级民政部门开通“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优化办理程序,大力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

据悉,到2022年,安徽省将基本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

(责编:吴西露、金蕾欣)

#未成年人#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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