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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青青等9人涉黑系列案公开开庭审理

2020-11-19新闻15

2020年11月16日-17日,郑青青等9名被告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系列案在麻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麻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翔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以来,覃善云(已判刑)长期混迹社会,以“收徒”方式笼络人员在辰溪县城及潭湾镇一带为非作恶,多次在公共场所使用砍刀等大量管制刀具,与他人逞强斗狠,称霸一方,致使受害群众不敢举报、控告,对群众形成心理强制,造成群众心理恐惧,安全感下降。因多起违法犯罪活动未及时受到法律制裁,覃善云等人愈发猖狂,恶名远播,逐渐形成以覃善云为首要分子,共计5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郑青青、谢强等9人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共参与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 、非法拘禁 、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多起有组织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了讯问,有理、有据、有力的指控犯罪,并从法律、事实、证据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由于案情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悉,郑青青等9人系覃善云涉黑系列案第二批被告人。该案涉案人数多、罪名多,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今年2月,经怀化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分别由麻阳县检察院和新晃县检察院共同办理,其中主案由麻阳县检察院办理。今年9月,第一批起诉的覃善云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15人全部被麻阳县法院判处刑罚,其中首要分子覃善云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郑青青等9名被告人的成功起诉和审理,不仅宣告了该涉黑组织的覆灭,也是我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的重大胜利。

图|胡钰淇

【来源:麻阳检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黑社会组织#抢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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