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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提高粮食收购价以制止土地撂荒,农业农村部:将加大种粮奖补政策支持

2020-11-18新闻12

农业农村部网站近日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779号建议的答复》,针对代表提出的提高粮食收购价以制止土地撂荒的建议,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表示,将加大种粮各项奖补政策支持,让种粮者得到更多收益。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程萍代表提出了“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制止土地撂荒,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产业化的建议”,其中提到,应提高粮食收购价以防止土地撂荒现象的持续发生。

对此,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表示,为提高耕地利用效率,推广粮食规模化种植,近年来,国家指导各地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各地加快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239个县(市、区)、18731个乡镇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55亿亩,全国已有家庭农场超过100万家,农民合作社超过220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近90万个,有力促进了粮食规模经营水平的提高。

关于提高粮食收购价的问题,农业农村部表示,2004年以来,国家实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作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给农民安心种粮吃上了“定心丸”。

为发挥好最低收购价对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的托底作用,每年有关部门都要对稻谷、小麦开展分品种、分地区成本调查分析,并结合粮食产销形势合理调整最低收购价水平。

今年,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恢复双季稻,国家将早籼稻、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分别定为每斤1.21元、1.27元,均比上年提高1分钱;粳稻、小麦最低收购价分别定为每斤1.3元、1.12元,保持上年水平不变,对稳住农民种粮收益预期,扩大双季稻种植面积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有关部门还积极落实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措施,继续开展水稻、小麦、玉米等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工作,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500个产粮县开展农业大灾保试点,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促进了粮食生产节本增效,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尽快出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继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不断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

同时,将继续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大种粮各项奖补政策支持,让种粮者得到更多收益,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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