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监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全省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时,须严格落实实名信息登记。
防控疫情
依然不可掉以轻心!
记者:夏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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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药监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全省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时,须严格落实实名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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