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7日讯(通讯员 沙学祥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谷里交警中队组织警力在邻里大道设置临时检查点,严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当晚10时许,民警在依法对一辆小型汽车检查时,酒精测试棒亮起红灯。当民警询问驾驶员是否酒后驾驶时,驾驶员解释体内有酒气,可能是因为吃了槟榔。
为此,民警依法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配合检查,并再三询问是否喝过酒。驾驶员坚决表示没有喝酒,一会说自己感冒了不能喝酒,一会又说刚刚吃了槟榔,所以体内存有酒气,说着还顺势从口袋里掏出一颗槟榔,塞进嘴里咀嚼起来。
随后,民警为该男子做了酒精测试,结果为43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不过,最终在证据面前,该男子承认当晚确实喝过酒。经查,驾驶员郑某因酒后驾驶被查处过,担心再次受罚,竟想借吃槟榔逃脱法律的制裁。
民警告诉记者,日常生活中,很多食物都使用了各种酒类作为烹饪制作材料,比如吃了醉虾醉蟹、槟榔类食物,口腔内会有酒精残留,这时候如果遇到交警测酒,测酒棒很容易“报警”。
对此,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民警提醒:交警现场查处酒驾,测酒棒一旦亮红灯,就会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进行呼气测试,如果驾驶员被测出体内有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却认为自己没有喝酒时,可以当场对测试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到医院做血液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