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11月17日电 11月16日,广西全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启动仪式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举行,标志着广西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DRG是一种按医疗价值打包付费的制度,也是国际公认的较为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具体做法是:根据病人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主要诊断、病症、手术处置、疾病严重程度及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将临床特征与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病人分入同一组,以组为单位打包确定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
DRG付费改革是一项“惠民、利医”措施。实施医保DRG付费,将进一步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方面的作用,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激发医疗机构的改革内生动力,主动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成本,强化绩效管理,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益,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并保障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
推行DRG付费是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对DRG付费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介绍,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治区医保DRG付费改革工作小组相关部门按照广西的医保改革实施意见和DRG付费改革工作方案,在柳州、梧州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全区DRG付费改革工作,先后完成了政策调研、改革培训、数据规范、统一编码、分组论证等系列工作。
当前,各项医保DRG付费基础工作已准备就绪,由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广西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DRG付费暂行办法》已在全区同步启动,首先在各三级医疗机构实施,后再逐步扩大到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陈燕、黄筱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