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一栋居民楼
半夜突然起火,浓烟滚滚~
严重危及二楼至六楼的多家住户
起火原因竟是……
2019年11月18日23时30分许
黄某在琼海一酒吧门口被保安阻拦后
沿着某路走了100余米
发现吴某的房子大门没关
门口无人出入且过道中堆满杂物
为发泄心中怒气
黄某进入楼道
从楼梯口捡起一块抹布点燃
扔到过道中的废弃纸箱上
随即逃离现场
废弃纸箱被点燃后
火苗迅速蔓延房屋冒出滚滚浓烟
周围群众发现火情后报警
在民警和消防人员的救援下
大火被扑灭,楼内住户及时逃生
近日,琼海法院一审审理该案,被告人黄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琼海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为泄私愤而在他人出租屋的楼道里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黄某作案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黄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但被告人黄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本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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