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五十六场),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杨必明,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俞新乐出席发布会并回答问题。
俞新乐就全省卫健系统如何落实好《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全省卫健系统如何落实好《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
《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时总结了浙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成功经验,该《办法》的发布实施也进一步提升了浙江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和规范化防控的水平,为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非常强有力的法治支撑。下一步,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办法》,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工作:
要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面向社会面的宣传,主要是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的格局。面向卫生健康行业,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已经把《办法》的宣传贯彻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举办行业内的培训班、研讨班、专题讲座、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和学习。
要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办法》规定,细化应急预案,目前已修订完成了《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同时也根据各类传染病当中呼吸道传染病传播力强、防控要求高、防控难度也相对比较大的特点,新制订《浙江省突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治专项卫生应急预案》,明确和细化了应急指挥组织体系,应急响应的流程,省市县三级应急响应的分级标准。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的操作手册,根据《办法》和《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指导各地重点部门和单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方法。
要健全全省卫生应急体系。前期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省卫生健康等部门已联合制定下发《浙江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2020—2022),用3年的时间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的能力。下一步,要加强部门联动和上下协同,同时以项目为依托,加快补齐浙江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的短板。一方面,要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配齐、配足、配优相应的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完善分层、分级的医疗救治体系,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推进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疾病筛查、核酸检测、重症救治的整体能力。
进一步提升科学应对的能力。一方面,要加强疾病的监测和大数据的分析,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不明原因疾病监测预警的敏感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要完善浙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规范》,根据今年上半年整个疫情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总结经验,畅通整个社会面,全社会信息反映的渠道,鼓励支持全社会参与公共卫生防控工作。成立专家委员会,完善风险评估、会商和研判制度,为各级政府提供科学精准的防控建议,提高应急响应整体的水平,依法快速做好医学检查、医疗救治、采样、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等相关工作,按照“早、小、严、实”的控制要求,将公共卫生事件的社会危害和影响力降低到最低、最小和最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