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11月16日讯(YMG大小新闻记者 王轶 全百惠 通讯员 李玉刚)11月14日下午15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海阳大队执勤民警在巡逻至威青高速119KM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K9x1x8的小型车辆停在导流线上,该车辆未开启双闪也未摆放任何警示标志,大队民警随即停车上前查看。
询问中,驾驶员于某称其中午犯困,因为距离服务区尚有段距离,无奈之下便停车休息一下。大队民警发现该车一行6人,两个大人4个孩子,民警对其导流线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随即要求该车辆驶离高速,在对驾驶员进行检查时发现,于某神情慌张言语闪烁,经查询于某只有C3驾驶证,因酒后驾驶已经被暂扣,且已被记51分,有3次无证驾驶被查处记录,加上这次已经是第4次被查处无证驾驶了。驾驶员于某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民警对违法驾驶员无证驾驶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以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