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巴州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巴州区清江镇副镇长刘长江违反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的问题。2017年4月,巴州区原环境保护局向清江镇巾字村下拨中央农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51.04万元,要求清江镇政府作为该项目业主,由区采管办确定设备采购方式。清江镇政府分管副镇长刘长江直接将该项目交由巾字村委组织实施,由巾字村委确定施工单位,并将设备采购交由施工单位负责,造成施工单位确定和设备采购的主体、程序违法。2020年7月,刘长江被延长预备期一年。
巴州区曾口镇椿树村临时党总支委员、临时工作委员会委员兼硐坪村社保协管员杨述勇未上缴所收取医保费的问题。杨述勇在负责收缴曾口镇硐坪村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过程中,未将代收的1.3万元村民医保费缴存至医保基金专户,导致52名村民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2020年9月,杨述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免去职务。
巴州区曾口镇金凤村临时党总支部委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兼金凤村社保协管员牟桃东未上缴所收取医保费的问题。2019年12月,曾口镇金凤村村民张某某将一家6人的2020年医疗保险费共计1500元交给牟桃东,但截止2020年4月底,牟桃东一直未将收取的1500元医保费缴存至医保基金专户,致使张某某在2020年5月患病住院时不能报销医疗费用。2020年9月,牟桃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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