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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个人信息不能出卖 可能影响征信或构成犯罪

2020-11-14新闻18

为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近段时间,“断卡”行动在各地展开,严厉打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在辽宁,公安机关与金融、通信等部门联手,重拳打击整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10月,辽宁警方得到线索,一张归属地为沈阳的电话卡,一段时间内在福建漳州,以网上购物退款为由,实施诈骗,经侦查,警方发现,同号段还有多张卡片也存在异常。

沈阳市公安局刑侦禁毒局反诈支队民警郑棣涵:注册人来自全国各地,用不同人的身份进行一个批量的开卡注册。

顺着卡片归属地这条线索,警方锁定了销售电话卡的犯罪嫌疑人韩某。经查,韩某交代,今年以来,他向福建的一个“客户”共计销售了2500张手机卡,并向其提供了工号和密码,以方便对方实名制开卡。

沈阳市公安局刑侦禁毒局反诈支队民警郑棣涵:对卡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就是利用(犯罪嫌疑人)他们的技术手段,利用他手中掌握的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及公民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对卡进行一个实名注册,如果这个漏洞钻不了,他们就会在网上找大量的老百姓,购买他们个人的公民信息,对卡进行一个实名开卡。

韩某明知销售的卡片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但仍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便利,为了获得更高的“服务费”,他还会帮助“客户”寻找愿意出售个人信息的群体,提前开好卡片。

沈阳市公安局刑侦禁毒局反诈支队民警郑棣涵:韩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一步我们会对韩某的上下线开展一个侦查,同时进行抓捕。

根据我国《刑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警方提示,普通居民出卖自己的个人信息,帮助犯罪分子完成开卡的,也将受到惩戒。

沈阳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支队支队长李承新:对这些出租、出售、出借和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的这些群众,我们也进行了非常严厉的惩戒,5年内这些被惩戒的群众,将不能使用非柜面业务,将不能进行网上支付,购买物品要全部用现金来交易,同时,他们的电话卡也会被封停,包括座机,还有宽带。

警方介绍,10月份以来,沈阳警方与金融、电信运营商联手,共清理涉案银行账户7000多个,关停涉案手机卡2400多张,近1800名失信人员受到了严厉惩戒,700多名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落网。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反诈中心民警银雪临:经对涉案资金流进行梳理,梳理过程中发现,很多的涉案银行卡开卡人为老年人和大学生,犯罪分子会以三五百元的价格从这个人群中收取涉案银行卡,之后用于转移资金。

此外,沈阳警方还约谈了一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运营企业和银行,对5家开办银行卡较多的银行网点和4家开办手机卡较多的通讯营业厅进行处罚,以此打击内外勾连作案的行业“内鬼”,从源头上斩断支撑电信诈骗的犯罪“链条”。

沈阳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支队支队长李承新:提醒广大市民,一定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来出售、出租、出借和买卖银行卡(和电话卡),如果(实名注册的卡片)涉嫌犯罪了,(个人)征信、择业以及购房都会受到限制,也有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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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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