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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周刊 | 江都“熊孩子”皮坏了豪车的后视镜,结果……

2020-11-14新闻37

原标题:法院周刊 | 江都“熊孩子”皮坏了豪车的后视镜,结果……

市民岳先生有一辆价值不菲的爱车

某晚他驾车去吃面,将车停在了路边

谁能想到,一碗面的功夫

爱车的两个后视镜就被人弄坏了

岳先生修车一共花了2万多元

谁该承担这笔维修费用呢?

案情梗概

岳先生驾驶的车辆,是一款高档车,售价大几十万元,这款车在锁车之后,两侧后视镜会自动折叠闭合。但岳先生吃完面,准备开车时却发现,自己车辆两侧后视镜虽然也是折叠状态,但闭合的有些松动。自己的车辆被人动过手脚了!

岳先生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警察。民警调阅现场监控,显示事发时有一个男子带着小孩,从岳先生车旁经过,并且小孩还曾用手将呈闭合状态下的反光镜掰开后又合上,然而又走到了车辆另一侧,触碰了另一个反光镜。通过民警调查,触碰车辆的孩子叫阿宝,与他同行的是其父金某。

事发之后,岳先生来到汽修行修车。修理人员告诉岳先生,车辆的后视镜如果被人为扒开,会造成底座、电机和支架的损坏,只能将后视镜整体更换。随后,汽修人员更换了两侧后视镜的底座和支架,岳先生累计支付了2万多元的维修费。

岳先生认为,自己车辆的损坏,是阿宝造成的,他和他的家长应当承担车辆的修理费用。于是,岳先生找到了金某,要求金某赔偿自己的损失,但遭到了金某的拒绝。无奈之下,岳先生一纸诉状,将阿宝和金某告诉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金某支付自己全部的维修费用。

法院判决

“阿宝就是触碰一下反光镜,绝不可能把反光镜掰断!”庭审中金某辩称,他同时对岳先生车辆修理费用产生疑问,认为修理金额不应该有这么多,“如果是我儿子造成的损失,我愿意接受赔偿!”

江都法院受理案件后展开调查,综合事发时的视频录像,以及派出所民警的陈述,认定事发时阿宝有掰开岳先生车辆后视镜的行为,该行为造成了车辆的损坏。

同时,汽车行业质检员的陈述也表示,岳先生的车辆,更换一侧后视镜的维修费用约为13000元,包括底座维修费6000元、支架损坏维修费5000元、工时费2000元,而岳先生更换两侧后视镜支付2万多元的维修费,并不高于市场价,合乎情理。 庭审中,岳先生还向法院提供的汽修公司的出具的收据,显示维修费19000余元,工时费1000元,累计2万多元。

最终,江都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金某给付岳先生车辆维修费用2万余元。

法官提醒

江都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张夏云

公民的私有财产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损坏他人财物,应该给予赔偿。这起案件中,阿宝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为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阿宝爸爸金某应该承担岳先生的损失。

这起案件也给广大家长带来提醒

一定要多多提醒教育孩子什么能做

什么不能做

并对孩子日常行为进行监管

以免孩子因为淘气、好奇

损害到他人利益,承担赔偿损失

来源:江都法院

编辑:阿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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