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11月12日电(记者 胡亦心)12日,第二届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协作会议在浙江温州举行。会上,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网络案件联动执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明确,重大网络违法案件如涉多个地区,案件主办方可发起集群战役,通过牵头成立联合办案组、临时指挥部等方式,实现长三角协同查处。
长三角打造执法“一盘棋”
2019年1月3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签署《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大力实施“营商环境联建、重点领域联管、监管执法联动,市场信息互通、标准体系互认、市场发展互融,逐步实现统一市场规则、统一信用治理、统一市场监管”的“三联三互三统一”工程。
同年11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在上海签署《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实施办法》,建立了线索移送、执法协助、执法联动、执法互认、信息通报等多项工作机制,对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联动执法作出了制度性安排。
在此次执法协作会议上,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表示,在今年疫情防控执法过程中,长三角执法联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市三省执法力量建立了高效的信息互通、情报互享、执法互认等工作机制,在打击跨区域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重要防疫物资方面,查处了一批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实现了生产、销售全链条打击,网上、网下一体化防控,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燕军表示,要逐步深入推进一体化协作办案机制,建立重大案件联动执法、联合惩戒机制,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合作,不断提升区域协作执行力,协同打击重大违法犯罪行为,通过行政执法助力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
燕军说,长三角地区要在中国率先打造市场监管执法“一盘棋”,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网络、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共享和数字技术,开展对电商新业态的联合研究,把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市场主体发展保驾护航。
长三角网络案件实现协同查处
网络经济是长三角一体化的新动力。在此次抗击疫情过程中,长三角网络经济为全民抗疫防疫和复工复产提供了重要支撑。但伴随着网络社交、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一些虚假宣传、侵权假冒、数据造假、恶意刷单甚至实施食品安全违法等问题凸显。
会上,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网络案件联动执法合作协议》。《协议》明确,对涉及长三角区域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典型违法行为,提议并通过联合发文等方式,联合开展跨省(市)的专项执法行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打击,实现生产、流通、仓储服务以及网上、网下一体化、全链条打击。
对涉及跨区域的案件线索,《协议》明确,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要第一时间分享证据材料、通报协查,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建立定期会商联络制度,及时分享、通报、交流网络违法举报投诉、违法动向、典型案例、基本执法数据,强化数据交互、碰撞,合力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
同时,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涉及两省(市)以上的,如网络售假、食品安全、重大质量违法等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一案一销制度。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状武表示,下一步,要在如何凝聚一体化执法合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作深入研究,要发挥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在网络市场执法办案方面的优势,加强信息通报与沟通联络,共享举报投诉、情报线索、案件查处等大数据资源,树立底线思维,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不断激发新生市场主体的活力,不断释放一体化效应。(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