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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蔡甸公益诉讼瞄准公众关切释放治理效能

2020-11-12新闻13

助力复绿复耕复水,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武汉蔡甸公益诉讼瞄准公众关切释放治理效能

近日,2020年犯罪学研究会年会在武汉市蔡甸区召开,社会治理现代化成热议话题。会上《国家治理视野下公益诉讼检察的实践与思考》一文剖析了公益诉讼的“蔡甸样本”,受到与会专家关注。

自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蔡甸区检察院结合辖区湖泊河流多、农耕土地广、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等地域实际,从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的领域入手,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当好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努力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成效显著。被毁林木补植后“复绿”,拆除农田违建后“复耕”,整治湖泊围网后“复水”,受损生态得到有效修复。

督促毁林人复绿,公益林重焕生机

秋天的崇仁林场绿意正浓,茂密的树木在微风吹拂下起伏摇摆。2020年10月上旬,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李亚敏带领干警,和林场工作人员一起顶着炎阳向生态公益林深处走去。骄阳下,补种的香樟树苗已经吐露新枝,目光所及处一片生机,李亚敏脸上有了笑容:“新树苗上嫩芽露头了,补种效果不错。”

李亚敏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来崇仁林场了。从2019年发现林木被毁开始,为了让这里“复绿”,第四检察部一直在努力。

2019年5月,章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未经林场同意的情况下,雇用彭某在蔡甸区侏儒山街土东村土茧山西侧山坡上砍伐生态公益林。公益林在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审查起诉过程中,李亚敏认为这件事可以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伐23株林木的立木蓄积量约3.69立方米。蔡甸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章某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补种树木138株。章某当庭表示愿意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补种树木,履行养护责任。今年6月,蔡甸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为保证公益诉讼判决得到切实履行,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全面修复,该院联合林场等部门对当事人补植的履行和植被恢复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与相关责任人对种植数量、成活率等补植情况进行核实。公益诉讼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让这片林地重焕生机。

拆违建复农耕,助力乡村振兴

漫山遍野秋意盎然,整个村落都是浓浓的丰收景象。在一处平整的土地上,几位村民正在农田里辛勤忙碌。2020年10月上旬,蔡甸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又一次来到蔡甸区奓山街凡里村实地回访。这里曾是农户耕作的良田,近年来因被非法改变用途,失去了原有的种植功能。蔡甸区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监督,让这一片平地而起的楼房和硬化的道路从田地中彻底消失,恢复了从前的田园模样。

2019年初,蔡甸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检察官发现,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办案检察官深入调查发现,张某某从蔡甸农户流转土地后,非法改变土地用途,建农庄并将道路硬化。经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认定,张某某非法占用的11.39亩耕地种植条件被严重破坏。

案发后,蔡甸区检察院迅速成立公益诉讼专案组,以张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蔡甸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张某某承担对毁损耕地恢复原状责任。蔡甸区法院依法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公益诉讼请求,最终判决张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张某某于2021年9月底以前将其破坏的11.39亩耕地按照指定的复垦方案进行土地复垦,逾期不履行或履行情况达不到复垦方案所列标准,由其承担土地复垦费用16.88万元。

在案件办理中,该院紧紧围绕“生态修复”这一关键点,通过征询专家意见、委托司法鉴定等确定生态修复方关案,主动发挥公益保护人的作用,邀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公安分局办案人员和有关专家共同研判案情,形成行政、刑事、公益诉讼的多元监督合力,构建土地资源保护的立体监督体系。在复垦过程中,检察官多次深入现场监督,经过平整和填土等复垦工作,回填土壤达到了种植条件。目前被毁损耕地已复垦,恢复了往日生机。

瞄准公众关心关切,聚焦治理棘手难题

相较传统诉讼,公益诉讼更强调公共利益,瞄准的是公众最关心的议题。蔡甸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一直努力聚焦社会治理前沿、治理棘手痛点,关注老百姓最关心、最期待的民生难题,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介入公众议题,不仅撬动了问题的解决,更展现了与社会的互动,凝聚了法治公约数。

近年来,蔡甸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在多个方面释放出社会治理效能。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加大生态环境专项监督;突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突出办理英烈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捍卫英烈荣誉尊严;开展“文物古迹保护专项活动”,弘扬传统历史文化。

据统计,自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推开以来,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6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经诉前检察建议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60件。挽回被损毁、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17.59余亩,督促治理恢复水域面积75余亩,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57.7万元,督促有关单位收缴破坏生态环境罚金3万元。(贾雪梅 翟薇 刘路)

[责任编辑: 丁玉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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