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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后无证驾车,被民警查处后悔不已

2020-11-12新闻34

众所周知,酒后驾驶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无证驾驶也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危险系数并不比酒后驾驶低,两者结合在一起,会给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就查处了这样一起违法行为。

11月9日晚,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五大队在辖区大学城东路设置卡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20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小车的驾驶员有酒驾嫌疑,立即对驾驶员朱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驾驶人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对驾驶员朱某进一步检查发现其并未取得任何驾驶证,属于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

据了解,当天晚上朱某和几个朋友聚会,席间喝了三瓶多啤酒,而朱某的妻子没有饮酒。聚会结束后,因车辆的停车位较狭窄,朱某想到自己虽然没驾驶证,但之前参加过驾驶培训,技术肯定比刚拿驾照不满一年的妻子好,遂主动驾车上路。原本准备开一段后就他妻子开,却不成想行驶到大学城东路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朱某因无证驾驶和饮酒驾驶,依法被警方处以罚款3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面对严重的处罚和民警的批评教育,朱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坚决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一定要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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