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1月12日讯 (记者 张敏敏) 12日,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新闻通报会上获悉,2017年以来,济南法院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9676件,其中,一审收案21703件,二审收案7973件;审结29570件,其中一审结案22082件,二审结案7488件,调解、撤诉结案7053件,调撤率达到23.85%。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杰介绍,2017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收案数量逐年增长。2017年至2019年,每年一审收案数量同比上升均超过20%,二审收案保持高位运行。二是劳动争议主体多元。涉诉劳动者出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技术职工、新生代农民工、在校大学生、逾退休年龄人员等,用人单位涉及网络平台经营者、部队、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三是劳动争议表现多样。受理的案件中存在劳动者利用确认劳动关系,实现补缴社会保险等其他目的,甚至出现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也有用人单位为规避劳动关系所带来的责任义务,利用承包、挂靠、劳务派遣、互联网平台用工等用工形式而引发的纠纷。四是劳动争议诉请复合。单一请求的案件占比较小,绝大多数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为复合型,既包括确认劳动关系,也包括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拖欠劳动报酬、加班费等。五是疫情影响逐渐显现。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经营困难,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开始起诉到人民法院。
记者了解到,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济南法院实行劳动争议案件集中审理制度,全市法院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实现劳动争议案件集中审理,类案专办,确保裁判尺度得到有效统一。
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试点地区,济南法院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推进规则创新、释放程序效能、激发制度活力,让人民群众更加公正、高效、便捷地解决纠纷,改革试点效果在劳动争议审判领域也得到充分体现。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大力推进“特邀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全市法院纳入名册的特邀调解组织增加到196个,特邀调解员增加到1088名,有近三成的劳动争议案件在诉前得到化解。加大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力度,试点以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近500件,平均审理期限15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近1000件,平均审理期限30天。积极扩大独任制适用比例,劳动争议案件一审独任制适用率达到70%,二审独任制适用率达到60%。持续推进案件审理流程和裁判文书简化,优先采用“电子送达+在线开庭”方式审判,缩短案件流转时间,优化庭审程序,简化文书格式,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真正体现了司法便民、利民、惠民的效果。
此外,济南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完善劳动争议联动调解、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济南法院主动加强与行政部门、工会、劳动仲裁、行业协会、基层调解组织等机构的工作联系,加大沟通协调力度,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意见征询制度、困难职工联合救助制度和群体性劳动争议矛盾快速处置联动制度,推动多元解纷力量建设,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