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系列短片
如今驾驶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人越来越多,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日渐增多,这些事故大部分都是因为电动车驾驶者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导致。怎么才能有效避免这些事故,当然还是需要遵守交通法规。从今天起,本栏目推出非机动车出行的相关交通法规系列报道,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非机动车应走非机动车道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机动车重量大、车速快,而非机动车速度慢且缺乏保护,一旦发生碰撞,无异于“鸡蛋碰石头”。
为了骑行人的安全,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但是,在部分老城区以及条件受限制的道路上,没有设置非机动车专用车道,这时候该怎么办呢?
记住口诀:
靠道路右侧,顺向骑行。不行其道,寸步难行;各行其道,才能一路畅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对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驶的非机动车,交警部门将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元的处罚。
横过马路要当心
非机动车在横过马路时,如果不注意观察和避让,随意横穿马路,后方正常行驶的车辆则容易因为距离太近、来不及避让等情况,造成事故的发生。
驾驶非机动车过马路时,一定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并下车推行、尽快通过。有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注意观察、下车推行、确保安全、快速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对未按规定行驶的非机动车,交警部门将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