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徐水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检验”案件质量
近日,根据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 徐水区检察院邀请当地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所办部分案件进行质量评查。
按照年度评查方案,该院随机抽取了第三季度办结的25件案件,涉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和司法救助等类型。人民监督员采取查阅纸质卷宗的方式,坚持全面、客观、准确评查的原则,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案件装订、法律文书制作、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逐案评查。通过评查,几名监督员对该院案件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案卷制作规范,内容详尽,以案释法作用体现得较为突出。同时对该院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此次活动的开展,充分体现了徐水区检察院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决心,有利于案件管理监督工作与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有机融合,对于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