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衢州公积金发布新政策~
近日,市公积金中心发布《衢州市调整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衢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政策》,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部分调整,具体是什么样呢。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了解到。根据新政,12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时,提取额度将提高。
缴存职工如果是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的,12个月内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2.4万元,但不超过当年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职工可按每月、多月、每年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月,且不超过当月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市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处处长 雷军:近期我们对全市房屋租赁市场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我市租房地区公积金额度偏低,每月每个缴存职工可以提取1000元,但是我市房租价格每月约为1800元,已不能满足职工租房的需求。因此我们出台了调整提取公积金额度的政策,由原来的每年每个家庭最高提取不超过12000元,调整为24000元。
另外,12月1日起还将实施《衢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政策》,即缴存职工本人、配偶或其父母、子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且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补贴及住房补贴。职工需在加装电梯档案接收证明开具之日12个月内提取,逾期不办。加装电梯的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家庭支付加装电梯安装费用总额。
市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处处长 雷军:加装电梯主要是为了完善老旧小区的功能,提高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我们公积金出台这个政策也是扶持老旧小区缴存职工的一个资金的需求,帮助他们更好的完成做加装电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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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经视记者:徐慧 陈崇
图文编辑:郑门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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