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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10人、拘留4人!邓州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2020-11-10新闻24

原标题:拘传10人、拘留4人!邓州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邓州法院讯 文:刘剑 李吉 图:吴钦)被执行人史某基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将邓州市龙堰乡史坡村村民委员会所属的杨树砍伐,邓州市自然资源局对其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5764元。因史某基未履行,邓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人员向史某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后,其既未到庭,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该院依法对其采取失信惩戒后,其仍不履行。

11月4日早上,该院将史某基拘传至执行局,告知其如不履行,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史某基表示罚款太高,执行员向其释法析理,告知其处罚决定乃国家有权机关依法对其采取的行政处罚,赋予其复议及诉讼的权利,其并未行使,故应按处罚决定书足额缴纳罚款,否则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史某基了解到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后,当场悔过,按处罚决定缴纳足额罚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图为邓州法院执行干警拘传史某基

被执行人刘某春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的被告,在法院判决其将承租的土地返还给原告后,因刘新春未履行,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员经阅卷及询问当事人,了解到刘某春已将上述土地上的地磅挪走,但仍有部分围墙及铁皮没有拆除。经传唤刘某春,向其释明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责令其限期履行,在限定期限内刘某春仍未履行。11月4日早7时许,执行员到其家中,将其带至执行局,告知将对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在法律权威面前,刘某春当场具结悔过,表示立即联系家人拆除土地上的围墙及铁皮,按处罚决定缴纳相应罚款。当日下午经该院执行员与申请执行人现场确认,刘某春已按判决书履行完毕,一场本应该“简单”的租赁合同纠纷案终于“了结”。

图为刘某春,其身后即为案涉围墙和铁皮

11月4日,邓州法院开展了集中执行行动,拘传10人,拘留4人,和解3案,成功执结一批执行案件,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了解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的社会氛围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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