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拽不住你 跟得到你

2020-11-09新闻16

交警到树汤路某小区的杨某某家中通报他的违法行为。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是基本的交通规则,可有的市民出行时却不遵守交规,骑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违规载人等现象时有发生。即日起,针对非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福州交警对违法人进行处罚后,还将“入家门、入单位”进行通报、劝诫,要求违法人签订规范出行承诺书,并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对违法人的教育管理。

昨日上午,一名男子骑车闯红灯通过八一七路斗东路口。

提醒

采取现场查处和抓拍

整治力度将加大

据了解,目前交警部门会根据道路交通流量,采取民警现场查处和违法抓拍的形式,对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鼓楼交警大队民警陈贺告诉记者,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部署,针对骑电动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人,民警将“入家门、入单位”进行通报、劝诫,并督促违法行为人签订规范出行承诺书。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上门通报、劝诫行动,将每天跟踪曝光闯红灯行为人,到其家里或工作单位进行通报、劝诫。

举措

交警上门来通报:“闯红灯的是你吗?”

昨日上午,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福州交警部门启动“上门通报”程序,鼓楼交警大队联合区委文明办工作人员,前往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人家里或单位进行通报、劝诫,并责令单位负责人加强教育。

上午10时许,鼓楼交警大队民警来到卫前街开元新村郑某冰的住处,通报他近期骑电动车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民警教育劝诫,郑某冰意识到闯红灯带来的危害,签署了《非机动车、行人规范出行承诺书》,承诺今后文明出行。

随后,交警根据违法行为单上的信息来到树汤路一带,上门找到了骑电动车闯红灯的杨某秋和张某菊。经民警劝诫,两人分别签下承诺书,表示今后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0时30分许,鼓楼交警大队民警来到朴朴超市西湖营业点,给配送骑手张某送去违法记录单及《非机动车、行人规范出行承诺书》。

“这里有一份违法记录单,闯红灯的是你吗?”“是我,确实是闯红灯了……”面对上门的民警以及单位同事的目光,张某面露尴尬。

原来,10月31日7时11分许,张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在西湖门口东北侧东往西方向闯了红灯,这一幕正好被拍下。

“送货再急也不应该闯红灯,我一定吸取教训,及时改正。”听了民警的劝诫,张某在承诺书上签了字,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规则。连同签字的还有该网点负责人黄先生。

昨日11时许,民警来到顺丰速运山海观营业点,找到了骑电动车闯红灯的小罗。在民警的劝诫下,小罗在承诺书上签了字。该营业点负责人林先生也签订了承诺书,并召集员工当场宣读,警示教育员工今后遵守交通规则,规范行车。

昨日上午,一名骑车打电话的女子闯红灯通过八一七路斗东路口。

现场

记者走访发现 闯红灯现象时有发生

记者走访福州多个路段发现,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城市形象,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昨日下午2时40分许,在洪甘路和梁厝路交叉路口,一名配送员骑着电动车从洪甘路东往西方向驶来,到路口时过街信号灯为红灯,该骑手却“瞄准时机”闯红灯过街。

2分钟后,一辆后座载人的电动车在该路口等信号灯时,见没有车辆经过,也闯红灯过街,后面一辆电动车紧随其后闯红灯过街。

记者在该路口观察了10分钟,发现3名电动车骑手和1名行人闯红灯,个别骑手闯红灯后直接进入机动车道。

呼吁

文明出行做最美福州人

对于闯红灯现象,不少市民都表示应该大力整治,摒弃这种陋习。有市民呼吁:福州创建文明城市的成果来之不易,大家应该好好珍惜,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遵守交通规则不只是为了城市交通畅通,更是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

鼓楼区委文明办工作人员林潇雨表示,区委文明办与鼓楼交警大队合作,开展对电动车闯红灯违法人“入家门、入单位”通报行动,并向市民发出倡议: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支持者、实践者。

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应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时不闯红灯,争当文明市民。

期待您的“幸福金点子”

如何让城市交通更加文明规范有序?亲爱的读者,如果您对民警“上门通报”有相关意见建议,欢迎通过本报“幸福邮箱”(扫描左侧二维码)提出宝贵意见。针对有代表性的意见,我们将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并根据后续落实情况,及时组织报道。

(全文共1865字)

#违法违规行为#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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