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记者在广州大道南附近目睹了市民 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被处罚50元。交警透露,假如 行人闯红灯,会被罚款10元。
11月6日,3名交警在广州大桥附近给闯红灯者开出罚单。
11月6日,广州交警海珠大队结合日常交通疏导工作,分别在广州大桥上桥位、江南大道昌岗路口、江海大道新港路口设置高峰岗。
期间,为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切实消除路面交通安全隐患,执勤民警在岗位周边开展行人、非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执法工作。
上午10点左右,记者见到广州大道南与友和路转弯处的交通岛上站着三名交警。红灯亮起,一位身穿黄色上衣的市民驾驶非机动车冲出斑马线,其中一名交警示意他来到交通岛,进行教育批评并依法处予罚款,开具罚款收据。
现场交警透露,行人闯红灯须罚款10元,“这十元用来给孩子买东西吃都好,千万不要闯红灯拿来交罚款了”。
据了解,6日当天共处罚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以及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136宗。
记者获悉,去年,广州市持续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工作,广州交警实施 “五选一”管理规定。
“五选一”指的是执勤民警在查获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向违法实施人说明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并由违法实施人选择以下五种方式的其中一项接受处罚:
一、执法接受10元至50元的罚款;
二、抄写《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安全“八不准”法规条文》一次;
三、做志愿者协助交警维持路口交通秩序,并签订《我与交警有个约定》;
四、观看2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
五、把自己的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发上微博或微信朋友圈,求好友点赞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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