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5日,清新交警收到了市民冯先生送来的,印有“尽职尽责 为人民服务”的锦旗。市民冯先生激动地握着清新交警太和中队民警的手,说道:“感谢太和中队多位警官尽心尽职的帮助,顺利地解决了我的难题!”
在2020年11月1日11时30分许,清新交警大队太和中队接到110警情指令:在清新区太和镇振兴市场门前,冯先生驾驶的一辆车辆号牌为粤RZ***2的小型汽车与一辆车牌号为清远0***7临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在“平安+满意”专项工作精神的指导下,太和中队值班警员接警后快速反应、闻令而动,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做好及时救助伤员、仔细勘察事故现场、固定证据等工作。
在处置该起交通事故过程中,该起事故的责任方冯先生(肇事小车的驾驶员)承认自己驾驶时有过错,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其本人愿意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但也向清新交警袒露为难之处——“肇事车辆是属于公司的营运车辆,因自己的交通事故被扣留将被公司责怪和处罚。”民警得知上述情况后,本着为人民服务、人民的平安和满意是我们工作的追求的心态,在了解到伤员杨某受伤情况为轻伤的前提下,立刻在医院当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耐心调解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时双方亦提交了申请出具快速责任认定书,民警收到申请书后立刻结合相关证据对事故做出了事故认定,针对冯先生的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了处罚之外,也对冯先生进行了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的教育。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太和中队民警对肇事车辆进行放行归还,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清新交警大队太和中队一直以“热情服务、尽心尽职、秉公执法”等规范严格要求全体队员,在细微处打造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用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我局“平安+满意”创建工作作出一份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