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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会组织吸纳就业可申领一次性补贴

2020-11-06新闻45

11月5日,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扶持工作,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近日印发了《社会组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程序》,明确了社会组织吸纳就业申领就业补贴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社会组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对象为: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的在广州市、区两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且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符合上述条件的社会组织在2020年7月22日《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之日起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领上述补贴,申请人应提交社会组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和社会组织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核验社会组织相关信息、就业登记信息、社保缴纳信息、毕业证信息等。申请人在2020年12月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市社会组织管理部门提供的社会组织名单,在2021年1月完成审核、复核、拨付资金。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林琳 通讯员 廖培金

#就业#新冠肺炎_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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