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消息,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对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实施奖励。四类企业可申请奖励。
四类企业分别为:2019年10月31日以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在沪深港三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我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我省企业;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我省中小微企业;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晋兴板”挂牌的我省中小微企业。
对在沪深港三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我省民营企业,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国有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民营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国有企业等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民营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晋兴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来源:太原晚报 记者 何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