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荔浦“诡异”的交通事故,交警怎么认定?
这是一起“诡异”的交通事故,两辆车并没有碰撞,但其中一方当场倒地受伤,另一方则在11月3日被交警认定负全责。
事情发生在9月19日,荔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案,一辆电动二轮车侧翻在地,驾驶员昏迷在路中。
民警接报后立即抵达事故现场,但奇怪的是,没发现“肇事”车辆。
民警调取监控发现,事故发生于15时56分,这辆电动二轮车直行时,对向一辆三轮车实施左转弯。两车没有发生碰撞,但电动二轮车在避让三轮车的过程中摔倒。
事故发生后,二轮车驾驶员卢某受伤,车辆损坏,三轮车驾驶员韦某驾车离开现场。
11月3日,交警部门对这起事故责任进行了认定。
交警表示,交通事故不以“接触”为构成要件,虽然本起事故两车“无碰撞”,但韦某驾驶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实施左转弯过程中未让对向车道直行的电动二轮车辆优先通行,导致电动二轮车紧急避让摔倒,是造成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
交警认定,三轮摩托车驾驶员韦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二轮电动车驾驶员无责任。
来源丨桂林晚报记者莫俊 通讯员覃菊凤
PS:若没有监控记录下了事件发生的全过程,本案真的可能成为“有理说不清”的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