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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云南临沧公安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严厉打击黑恶违法犯罪,全力护航临沧经济发展。
聚焦政治站位,确保使命担当。临沧公安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建立了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党委逢会必研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把专项斗争作为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下发《局长督办令》,把专项斗争列入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对县区公安机关、各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发了班子成员挂钩督战、局长盯案、办理跨境黑恶案件指引、重点成员单位联动会商等98项工作机制。建立了“一把手总体负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和“党委委员+分管部门+县(区)公安机关”的三级包保督导责任体系,督促全市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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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专业队伍建设,确保责任担当。为确保对黑恶违法犯罪给予最严厉的打击,全市公安机关形成了“局党委主导、扫黑办主抓、专业队主力、全警种主攻”的工作格局,坚持“100%警务资源向扫黑除恶倾斜、100%公安业务以扫黑除恶主导、100%干部考察用扫黑除恶检验”,抽调全市251名骨干警力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期间,加大业务骨干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每一期案件办理零差错。同时,不断健全落实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四个铁一般”的过硬队伍,期间,全市公安民警顽强拼搏、冲锋在前,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临沧市公安局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评为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被上级表彰。
聚焦重点严打处,确保依法严惩。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了“百日攻坚大会战”“深挖根治大会战”“六清行动大会战”,切实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期间打掉涉黑涉恶团伙42个,破获刑事案件391起,竭尽全力追捕黑恶逃犯,先后协助外地抓获在逃人员46名,我市19名黑恶逃犯全部到案,追逃成绩全省第一。通过全市公安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期所盼,切实用扫黑除恶统领打、防、管、控各项工作,有力推动了平安法治建设。(陈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