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的管理秩序,解决轻便摩托车上牌问题,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主动争取上级业务部门支持,目前已完成办理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前期准备工作。即日起,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对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轻便摩托车进行注册登记。依据《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澄海区办理注册登记的轻便摩托车实行实名制,具有澄海区户籍或居住证的成年人,只要名下没有登记摩托车或者虽有登记摩托车,但已办理注销登记的,可以申请注册登记一辆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
一、轻便摩托车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的摩托车,且: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输出功率总和不大于4kW。只供单人乘骑的摩托车。
二、办理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所需资料
1.车辆合格证
2.车主身份证明
3.购车发票(正规的六联发票)
4.购买交强险及车船税
三、轻便摩托车登记上牌地点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国道324线登峰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