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11月1日讯(记者陈咏 通讯员刘仲豪)大悟一名老人凌晨被车撞倒,因为树木遮挡,无法确定具体案发时间。大悟交警仔细研究监控视频,发现了一个手电筒发出的强光点,据此锁定案发时间,成功侦破此案。
10月25日凌晨1时33分,大悟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大悟县城关镇长征南路有一老人被撞倒在地,肇事司机逃离现场。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通知120救护车将受伤老人送至医院救治,随即对现场进行勘查。通过老人倒地姿势与受伤部位,外加地面上的散落物,可以初步判断,老人是由东向西横过公路时,被一辆自南向北的轿车带倒在地,且肇事车辆左侧后视镜有一定程度的损坏。
在对嫌疑车辆进行排查时,民警发现,由于夜间来往车辆的灯光较强,且事发地监控探头被树木遮挡了部分视野,无法还原事故发生经过,使得案件一下陷入了僵局。在10月26日晚上21时,民警连夜排查时,发现视频中一直有一个强光点,而之前的视频却没有这个光点。
通过对现有证据对比和对受伤老人的询问,民警了解到,老人出行时手里一直有一个手电筒,在事故发生后依然一直亮着,这个手电筒发出的光,便是视频中的强光点。根据这个强光点出现在监控中的时间,民警确认事故发生具体时间为10月25日01时23分33秒。而在这前后半分钟内,该区域仅通过四台车辆,排查范围瞬间缩小。
民警随后与四位车主一一联系,其中一人听到是交警打来的电话,语气、声音都有明显变化,此人声称人与车均在武汉,不在大悟,拒不配合调查。之后,民警再次致电此人,他又声称自己在苏州。短短五分钟内,一会儿在武汉一会儿在苏州,此人肯定在撒谎,有重大嫌疑。大悟交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去此人所居住小区内摸查,并于当晚22时许,在其小区地下停车场角落内发现肇事车辆,同时发现车辆受损的左侧后视镜与现场所收集到的散落物碎片缺口吻合,当场能够断定为肇事车辆。
民警随即联系车主郭某某。郭某某发短信与民警联系,称自己第二天中午主动到队里来自首。次日,郭某某果然来到交警大队自首。
原本驾驶人、车辆手续齐全,现场将伤者送至医院,由保险进行理赔,便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肇事者心存侥幸心里,逃离现场,性质恶劣,将面临法律的制裁。郭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金一千元、驾驶证记12分;同时要承担受害者全部的医疗费用、营养费用等。而且因为逃逸,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保险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