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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业务7448件 大多取得完全产权证

2020-11-01新闻8

市民办理经适房业务。

记者日前从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自今年3月昆明市印发《关于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办理完全产权证工作以来,截至10月28日,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资格业务共计受理7448件,大部分已经取得完全产权证。

据了解,昆明市自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来,共筹建经济适用住房4万余套,但因种种原因,购房者一直无法办理完全产权证。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征求意见和听证会、民意恳谈会、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通知》,解决全市4万余套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及上市交易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购房人因继承、离婚析产等确需发生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权转移的问题。

数据显示,自经适房业务大厅开办以来,截至今年10月28日, 昆明安居网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业务点击量168999人次,业务大厅共接待来访群众18587人次;语音咨询服务总拨打量27867人次,自助查询量2025人次;语音服务13408人次;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资格业务共计受理7448件。

针对办理过程中的一些热点问题,这位负责人提醒,在申请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资格过程中,经济适用住房还不能上市交易。申请人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资格后,需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办理完全产权的不动产权证书,取得完全产权的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上市交易。(吴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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