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自南唐后世李煜,宋、元、明、清各朝逐渐扩大流行范围,最后发展到清末大范围普及的缠足陋习。确实有很多古代文人,对这种残害女性身体的习俗,不以为耻,反以为美,啧啧称赞,遗存于流传至今的许多文学作品中。
不必举那些二三流的古代小说了,就以【古典四大名著】为例:
元末明初成书的《水浒传》里,描绘的北宋末年情形,除了梁山上的扈三娘、孙二娘、顾大嫂这几个女将,其余各个登场普通女子大都是“三寸金莲”:
除了人尽皆知的潘金莲外,其余如张都监的养女玉兰是“绿罗裙掩映金莲”,宋江的小妾阎婆惜,是“金莲窄窄,湘裙微露不胜情”,宋徽宗的情人李师师,也是“轻移莲步,款蹙湘裙”……
而成书明代中期的《西游记》,作者吴承恩更是个深度缠足控,在他的笔下,历史根本没有缠足习俗的唐朝初年,居然已经是人人缠足,甚至居然连塑像上从来都赤脚天足的观音菩萨,居然连西去取经路上的各国女妖精,甚至西梁女儿国的女王,都是莲步款款了:
观音:玉环穿绣扣,金莲足下深。三天许出入,这才是救苦救难观世音。喜的个唐太宗,忘了江山;爱的那文武官,失却朝礼。
妖精:圣僧歇马在山岩,忽见裙钗女近前。翠袖轻摇笼玉笋,湘裙斜拽显金莲。
飘扬翠袖,低笼着玉笋纤纤;摇拽缃裙,半露出金莲窄窄。蹴踘当场三月天,仙风吹下素婵娟。汗沾粉面花含露,尘染蛾眉柳带烟。翠袖低垂笼玉笋,缃裙斜拽露金莲。几回踢罢娇无力,云鬓蓬松宝髻偏。
比玉香尤胜,如花语更真。柳眉横远岫,檀口破樱唇。钗头翘翡翠,金莲闪绛裙。
却似嫦娥临下界,仙子落凡尘。肘膊赛凝胭,香肩疑粉捏。膝腕半围团,金莲三寸窄。
发盘云髻似堆鸦,身着绿绒花比甲。一对金莲刚半折,十指如同春笋发。团团粉面若银盆,朱唇一似樱桃滑。
娇娇倾国色,缓缓步移莲。湘裙半露弓鞋小,翠袖微舒粉腕长。
女儿国女王:眉如翠羽,肌似羊脂。脸衬桃花瓣,鬟堆金凤丝。秋波湛湛妖娆态,春笋纤纤妖媚姿。斜軃红绡飘彩艳,高簪珠翠显光辉。柳腰微展鸣金珮,莲步轻移动玉肢。
(所以,六小龄童先生看不下去《西游记》原著,主张删改掉其中诸如此类的恶趣味糟粕,再推而广之,其实也不是全无道理……)
但是必须纠正一个常识性错误,就是人们熟知的,各类惊悚老照片里,那种腿骨弯折、脚趾畸形的【断骨式缠足】,其实历史上非常晚才出现,基本上是清朝开始后才大规模流行,彻底戕害了女性的行走能力,让她们只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彻底沦为男性的附属物。
而从南唐李煜开启的、北宋时小范围流行于贵族女子间,南宋、元、明各朝逐渐流行、扩大规模的,其实是所谓的【新月状缠足】:
李煜令宫中舞姬窅娘以帛绕脚,令脚型纤细,脚骨弯曲,脚趾外翻翘起,上翘若新月状,以为美观,
因为脚掌和脚趾的骨骼,并没有和清朝缠足那样断裂,所以这种缠足法,虽然肯定会带来一定痛楚,本身并不影响窅娘这类训练有素的女性去跳舞,也对步行没有太大影响。而且一旦放足不缠,脚型也会迅速恢复。
比如靖康之耻时,宋徽宗之女柔福帝姬逃到南方,战乱逃命期间不再缠足,就迅速变得和寻常民间女子无异,还因此被怀疑其身份。
明朝宫廷招选宫女,入宫后要集体解开纨布,然后放足,让宫女们可以迅速步趋行走,接受宫中贵人的各种指令。
这都足以证明,这种缠法下,脚的发育是可逆的,肯定造成了类似今天部分穿高跟鞋过度的女性类似的脚趾变型,和长期的脚部疾病,或许还要更严重些,但还不等于是真正的足部残疾。
而宋明时期文人墨客们,包括《水浒传》《西游记》等古典小说津津乐道的所谓“三寸金莲”,也并不是说,缠过的脚真的只有三寸长了,而是给此类缠足女子穿着的特制弓鞋,前三分之一呈翘起状态,使得女子翘起的脚趾能够更舒适进入,这样鞋子落地的平面部分就变小了,只有三寸余长,可置于男子掌中,供其观赏、调笑,以为乐趣。
笔者上述说法,绝不是空口无凭,更不是给宋明各朝的这种戕害女性身体、只为男性取乐的陋俗去洗白,而是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已经有各类宋明古墓的出土文物为证明了:
此类出土弓鞋的长度,大约有15~18厘米。
而现代中国女性的脚部尺码,33~40码,对应的长度是21.5~25厘米。
而宋明古墓出土的女尸,要么是没缠足,要么也只是脚趾部分向上弯曲,脚型纤细,这些都足以证明,至少在清朝以前,令我们现代人触目惊心的各类缠足图片和老照片上的那种缠法,绝非普遍现象。
当然,不排除类似青楼这种风月场所,或者少数贵族官僚男性,对那些完全沦为男性玩物的妓女和女奴,已经开始了变本加厉、一味追求脚部纤小的摧残,最终发展出了脚掌完全断裂,脚趾弯折缩于足心的【断骨式缠足法】,并在清朝以后大规模盛行。
这种残酷缠法,彻底令脚掌残废,而且停缠后难以恢复,彻底废掉了女性的奔跑和快速行走能力,只能缓慢行走,而且走不了多久就疼痛难忍。
华夏民族流传数千年的各类女性舞蹈,也因此失传断层。前朝李煜令窅娘缠足做新月舞,《西游记》里“缃裙斜拽露金莲,几回踢罢娇无力”的女性蹴鞠,都因此成了天方夜谭。
而且,长达二百多年的摧残,令清朝女性纷纷产生了类似“斯德哥尔摩”式心态,将缠裹、保养一对小金莲,当做了人生头等大事,视缠足至断掌、趾折的地步,当成了身为女性的天经地义,然后再将其种种“心得”,一代代传授给自己女儿,甚至哪怕是当时才华见识最优秀的女性,同样不能免俗。
比如清朝女作家陈端生所写的《再生缘·孟丽君传奇》,其笔下女扮男装、出将入相、才华功业不让须眉的孟丽君,竟缠着真实大小只有“两寸六七分”的小脚,(这能走路?更别说从军打仗了),外加白布层层缠裹,然后外穿男式鞋袜冒充男性,更因此被脱靴验身、查验她真实性别的几个宫娥大为羡慕赞叹。书中提及“金莲”的词句不下数百处,皆是作者的欣赏赞美之意。
相比之下,倒是曹雪芹这个男性作者笔下的《红楼梦》,虽写闺阁女儿事,却再没有和前朝吴承恩那样,对金莲、莲步去大书特书,而是尽可能回避了,只有尤三姐等个别人物提及其是缠足,另有晴雯穿着的“睡鞋”,同样是只有缠足女性睡眠时会穿,算是间接隐晦提及。
这或许也有明、清两朝的缠足,其实残酷程度大不相同的缘故,实在令曹雪芹这等人品超卓人物于心不忍,再无津津乐道的兴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