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诛九族的说法,是秦朝改革制度之后出现的。九族的意思是族人,亲属。当然,具体的说法并不完全统一,主要指的是高祖到玄孙的这几代,也就是玄孙、曾孙、第八代孙子、儿子、自己、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这九族。而且,这一说法的出现,和当时的法律制度有很大关系。
那么,大明朝首辅张居正为何会惹来抄家灭族之祸呢?
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幼名张白圭,湖广荆州卫(湖北省荆州市)军籍 。因为,生于江陵县(荆州) ,故称之“张江陵”。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内阁首辅,辅佐万历皇帝朱翊钧进行“万历新政”,史称“张居正改革”。那么,“张居正改革”具体都包括哪些方面呢?
这两条非常重要:
一、政治改革、体制改革和建立问责机制。
张居正经常在街头游荡,走到陌生人面前观察,以此来研究那些苦难的农民,因为,他非常关心自己国家民众的生活。在隆庆第一年(1567年),张居正进入内阁,第二年就提出了一项改革方案,但却没有通过。1572年,直到万历皇帝上位之后,他就成了首辅。
张居正认为:“尊重主权”和“一号令”的关键,是要打击明朝当局势力长期以来运作不正常的现象。而内阁作为皇帝的秘书机构,没有实权。虽然,后来内阁的权力得到了加强,但是,六部和监察部门却直接向皇帝报告,而不向内阁报告,使得皇帝的权力由身边的官员代为行使。以至于,朝廷的诏令都没有什么用处,上诉公文得不到回复,政府机构几乎瘫痪。
因此,针对体制弊端,张居正强调:“政府是国家的基础”,于是,开始大力加强内阁的权力。由各省省长向六部报告,到中央、地方各级官吏都接受内阁的领导,从而,加强中央集权,使内阁成为改革的中心。而且,为了把地方官员排除在政府之外,他告诫大太监冯保最好不要再参与六部的事情,以此来确保组织的团结,达到权力统一。
此外,为了惩治不采取行动、不听从命令的官员,张居正增加了一些法律来规范和约束相应的官员。为此,张居正的政治改革不仅促进了行政制度的稳定有序和高度集中,还对机构进行了改组,建立起了相应的检察专员和问责机制,确保了官僚机构的有效运作。
二、赋役改制,采用一条鞭法。
到了明朝中期,由于土地并吞、豪强信息被隐瞒,许多赋役负担都转移到了贫困家庭。为此,张居正进一步深化经济政策和监狱制度的改革,推进了一条鞭法。
土地被并吞,农民被迫出逃和大规模逃难者流离失所,导致旧的赋役制度无法再维持下去,此时,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执行一条鞭法创造了客观条件,改革的趋势不可避免。在嘉靖时期,一条鞭法在某些地方试过,因为,它侵犯了豪强地主的利益,妨碍了某些官员从中受益,所以,一条鞭法难以执行下去。
后来,这个方案在南方试行之后,逐渐向北扩展。最终,在万历九年,全国各地都在依法行使一条鞭法。新的法律规定了土地面积内的赋役,它增加了政府对大面积土地所有者的税收,减轻了穷人和无土地者的负担,简化了收税方法,限制了大地主对农民的压迫。
而且,在耕地上,征收赋税有助于稳定农业生产,使得大量农产品能够快速的进入市场,刺激商品的生产和流通,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新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此外,张居正还反对传统“重农轻商”的观念,认为应该农商并重,并提出“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的主张。因此,他也反对随意增加商税,侵犯商人利益。
最终,张居正的这些做法,不仅顺应了历史的发展潮流,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负担,缓和了一触即发的阶级矛盾,对历史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虽然一些不合时宜的法律已经被废除,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明朝的衰败却并没有得到挽救,明朝大厦即将轰然倒塌。
但是,由于张居正之前的努力,在变法期间,使得国力强盛,经济发展很有活力。由此,张居正的变法改革无疑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成功的改革,是古代中国变法史上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值得肯定和借鉴的。同时,利用长城的军事防御和经济文化,巧妙地调节了中原王朝与北方游牧民族的关系,促进了民族一体化,使两地民族繁荣发展,和谐共生。
1582年,张居正再次生病,之后,不治而亡。成明代唯一生前被授予太傅、太师的文官。
但是,他一死,保守党人却与日俱增。据记载,张居正逝世后的第四天,御史雷士帧等七名言官弹劾潘晟,明神宗命潘晟致仕。潘晟乃张居正生前所荐,他的下台表明了张居正的失宠。之后,言官也把矛头指向张居正,不仅罢免了他以前的官职,还没收了他的财物并抄家灭族,使得十多年的改革就此终止。
其实,纵观张居正一生,虽然为国家鞠躬尽瘁,为改革呕心沥血,但却独揽大权,站在了皇帝的对立面。因此,在张居正死后,发生一系列的事情,也是在情理之中。
参考资料:
【《明史·卷二百一十三·张居正传》、《张文忠公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