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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东男子191次“蹭”ETC逃费 获刑8个月

2020-10-28新闻16

蹭车、蹭饭、蹭Wi-Fi,您听说过“蹭”ETC的吗?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了一起因蹭ETC获刑的案件。当事人黄某累计“蹭”ETC191次、逃缴高速公路过路费5000余元。本以为占到了便宜,但没想到,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惩处。

黄某是一名建筑设计师,住在江苏启东,工作单位在上海。他每天开车往返两地上班下班,花费的高速过路费可不少。在2019年的一天,黄某发现了一个逃避缴费的方法。

启东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史峥:黄某在过ETC的时候,由于跟前车跟的比较紧,在ETC杆落下来之前便跟着前车过去了。这次偶然的经历使黄某意外地发现通过这种方式过卡口ETC不会被扣钱。

从此,尝到“甜头”的黄某便经常采用这种方式逃费。2020年1月19日,黄某驾车经过启东东收费站时,再次试图采用跟车过ETC的方式上高速,被高速交警当场查获。经查,黄某逃缴高速过路费共计191次,合计人民币5000余元。

启东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史峥:黄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即便一时侥幸逃脱 所逃费用终将被追缴

专家提醒,“蹭”ETC行为不仅触犯法律,更易引发交通危险。且“蹭”ETC者不应抱有侥幸心理,所逃费用终究要被追缴。

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联网结算服务部主任 李剑:在这里也提醒一下司机朋友们,关于“蹭”ETC,在车道上,是要与前车保持比较近的距离。在这里有可能存在着,前车或者后车刹车不及时,会产生交通事故风险,会扰乱整个车道正常通行秩序。在系统设计的时候,会有相应的车道取证和稽核的环节。虽然在现场会出现放行的情况,但是在事后可以通过大数据、图片抓拍等相应手段,在这个稽核系统里进行费用追缴。(总台央视记者 刘湘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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