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陈浩洲 张俊学
今年2月,涉嫌杀害一人、砍伤一人的犯罪嫌疑人吴妃长,在潜逃27年后被广东雷州警方抓获。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今天(10月27日)从被害的死者家属处获悉,由于该案的原始卷宗已经丢失,当地警方决定开棺验尸,但因时间久远,遗骸经DNA鉴定后仍无法确认身份。
目前,死者家属已委托代理律师向公安部提交申请,请求公安部依法介入该案,并对被害人的遗骸重新进行DNA鉴定。
因爱生恨致一死一伤,男子潜逃27年后被抓
据纵相新闻此前报道,1993年5月1日晚,湛江市海康县(现雷州市)唐家镇土乐村,19岁的吴妃长因暗恋同村女孩吴妃尾遭拒,同时嫉妒被害人吴德芳与吴妃尾关系好,因爱生恨将吴德芳残忍杀害。
吴德芳身中70多刀,脖子和手指均被砍断,脊骨几乎被震碎,现场血迹有几百米远。被害女孩吴妃尾也被砍37刀,同伴们看到这种状况后大声呼救,吴妃长立马逃跑,吴妃尾经抢救保住了性命。
(图说:犯罪嫌疑人吴妃长旧照 本文图片均由吴尚鸿提供)
命案发生后,犯罪嫌疑人吴妃长潜逃外地,隐姓埋名并结婚生子。2019年12月,雷州警方从被害人家属处获得吴妃长的照片,通过大数据比对,查出早已经落户在湛江市徐闻县的"苏雄"与犯罪嫌疑人照片特征吻合。侦查人员经过调查,最终确认"苏雄"就是犯罪嫌疑人吴妃长。
今年2月19日,雷州警方在徐闻县一农贸市场卖鱼档口将吴妃长抓获。经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吴妃长于3月5日被警方执行逮捕。
警方丢失原始卷宗,开棺验尸仍无法确认死者身份
"吴妃长被批捕后不久,承办该案的一名警官告诉我,吴妃长的衣物、凶器,以及当时办案的签字文书、拍照取证的照片等重要证据已经丢失。因为证据缺失,所以警方才决定开棺验尸。" 吴德芳的弟弟吴尚鸿告诉记者。
今年6月28日,雷州警方对被害人吴德芳开馆验尸,希望从遗骸中提取相关证据。9月16日,被害人吴德芳家属收到的《雷州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
吴德芳的弟弟吴尚鸿向记者提供的通知书显示,雷州市公安局对吴德芳的牙齿、右胫骨进行了DNA鉴定,鉴定意见是吴德芳的牙齿、右胫骨未检出有效STR分型。这意味着无法检验出吴德芳的DNA序列,从而无法证实被害人吴德芳的身份和亲缘关系。"由于时间过去太久,目前DNA鉴定仍无法证实(遗骸)是我哥哥。"
(图说:雷州市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
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向记者表示,自己从接受家属委托后就获悉,公安机关保存的该案原始卷宗有可能丢失,后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湛江司法机关也证实了上述说法。
今天下午,就卷宗丢失、案件进展等问题,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致电办理该案的雷州市公安局雷警官,对方表示目前不方便接受采访。
被害人家属请求公安部依法介入调查
据周兆成律师介绍,刑事案件的卷宗通常包含案件的第一手证据资料,包括物证、书证、笔录等。我国刑事诉讼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作为定罪的证明标准。《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此外,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原始卷宗对于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时所依据的定案证据至关重要。"周兆成表示,在公安机关丢失卷宗后,法院只能根据现有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明。如果丢失的是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那么没有该项卷宗将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公诉机关将会承担举证不能的严重后果。
(图说:被害人家属向公安部发出的申请书)
为了有效指控犯罪嫌疑人吴妃长在27年前的故意杀人行为,同时确认被害人吴德芳的身份,10月27日,被害人家属委托代理律师,向公安部提交了申请书,恳请公安部介入该案,并利用先进技术对吴德芳的遗骸重新进行DNA鉴定。
吴尚鸿告诉记者,"我们现在唯一的诉求就是希望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吴妃长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对杀人凶手吴妃长依法处以死刑立即执行,还我们家属一个公道,让哥哥早日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