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鹤霖 通讯员 杨云
前不久,秦某驾驶严重超载的大货车在贵州省黔南州205省道瓮安县银盏路段被交警拦下,秦某感慨:“现在才凌晨5时,没想到交警这么早还在查车,看来时时刻刻都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了。”经民警对该大货车进行检测,车货总重量达 105吨,超载率达90%以上,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秦某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6分处罚,并对车辆超载货物进行卸货处理。
据了解,随着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行动向纵深推进,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严重超限超载的“百吨王”大货车明显减少,但仍有部分抱有侥幸心理的“百吨王”驾驶员将行车时间转移到夜间和凌晨,与交警“躲猫猫”“打游击”。
10月份以来,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秋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特点,科学调整勤务模式,抽调16名民警、辅警组成“百吨王”专项整治小组,采取弹性设岗、错时查缉、多点封控等有效勤务模式,重点加大22时至次日凌晨,凌晨4时至6时等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重拳整治“百吨王”。行动开展20天来共查获“百吨王”8起、货车非法改装、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43起,有力地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瓮安交警温馨提示: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货车超载后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延长制动距离甚至导致制动失灵。超载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极易发生侧翻。瓮安交警希望大货车司机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拒绝超载,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