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群众来信是人民检察院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靠群众开展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一直以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检察院非常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我院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三安排一名检察长或党组成员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访大厅接待信访群众,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妥善化解检察环节信访纠纷矛盾。我院坚持安排法律功底扎实、检察业务水平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检察人员专门负责信访办理和回复工作,确保每一件群众来信都在一周内回复。我院坚持所有控告申诉信访案件,检察长阅批制度。控申部门受理群众信访件后,立即制作“检察机关信访案件呈批表”层报检察长阅批,并按批转意见及时转相关部门或其他单位办理,回复信访群众。
最近,一名老年信访人魏某某,检察长接访后,魏某某又给检察长写了一封信,表达了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和肯定,对检察机关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评价。我院张本刚检察长对魏某某的来信非常重视,抽出时间亲自给魏某某写了回信:“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其特定的职责权限,检察权的行使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边界。但是,检察机关始终坚守人民立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魏某某收到回信后,给控申工作人员来电话,深深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