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从证监会官网获悉,温州银行定增申请获证监会审核同意。根据发行安排,温州银行此次将发行不超过23.73亿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95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70亿元。
早在9月中旬,温州银行在定增申请材料中表示,本次发行若现有股东未足额认购,将由温州市政府指定特定主体使用地方专项债资金认购差额部分。
证监会要求温州银行说明使用专项债资金认购股份的特定主体,在股东权利义务方面与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差异,是否约定了特殊投资条款。
答案在温州银行的最新答复中浮出水面,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政府指定的特定主体。温州银行指出,温州市国金公司在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安排等方面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差异,也未与其设置特殊投资条款。
经审核,证监会同意温州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资料显示,温州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前身温州市商业银行由29家城市信用社、6家金融服务社和8家营业处整合而成。
10月20日,温州银行披露三季度经营业绩。截至2020年9月末,该行资产总额2408.63亿元,负债总额2254.80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7.86亿元。
资本充足水平方面,截至2020年9月末,温州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1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15%,资本充足率为11.54%。
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已经提上监管议程,监管部门曾多次提及拓宽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
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据不完全统计,继温州银行之后,还有广西北部湾银行、内蒙古银行等多家银行将试水使用专项债资金补充资本,但具体方案仍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