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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铁专卖制度的鼻祖—管仲

2020-10-23新闻6

距今2700年前的春秋时期,管仲任齐相,为齐桓公扩展财源,提出了“官山海”的垄断集中的经济政策,主要是指盐铁官营。《管子海王》对推行此制度的好处与办法作了详细的记载:

“桓公问于管子曰:吾欲藉于台雉何如?管子对曰:此毁成也。吾欲藉于树木?管子对曰:此伐生也。吾欲藉于六畜?管子对曰:此杀生也。吾欲藉于人何如?管子对曰:此隐情也。桓公曰:然则吾何以为国?管子对曰:唯官山海为可耳。”

所谓“隐情”,就是“离情”。要征人头税,人民就会离心离德,流浪逃亡,有的竟变成大富户的农奴、佣工。这是不可取的。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官山海”,把山海资源收归国有,实行盐铁专卖。

管子曰:

“海王之国,谨正盐荚。”

就是造好卖盐的户口册子,将税寓于价。计口卖盐的大致情况《管子海王》中记载:

“十口之家,十人食盐百口之家,百人食盐。终月,大男食盐五升少半,大女食盐三升少半,吾子食盐二升少半”。

如果每升盐提价二钱出售,则国家每月可得六千万钱的税利,相当于上百万人头税两倍的收入。

就铁专卖来说,也采取计口征税的办法。

铁制工具人人需要,

“一女必有一针一刀,若其事立;耕者必有一耒一耜铫,若其事立;行服连轺辇者必有一斤一锯一锥一凿”。

如若一针提价一钱,则三十针为三十钱,相当于一人应缴之税。全国也不会少于人头税的总数。

总之,实行盐铁官营,不但税额多,且被征税之人不知道,不致引起“嚣号”,以示反对。

管子还对国人煮盐的时间作了周到安排,即从十月到正月,共四个月。国人煮盐后就是春季,官府将征集国人之盐,“阳春农事方作”出卖,《管子地数》中记载:

“令民毋得筑垣墙,毋得缮冢墓;大夫毋得治官室,毋得立台榭;北海之众,毋得聚庸而煮盐;然盐之贾必四什倍”。

关于管仲在齐推行的盐业专卖,有的学者认为是“以民制为主,官制为辅”,有的学者认为“盐的生产是官民并制,官煮时禁止民煮”。其实,管仲的盐专卖是民产,官府统一收购,进行运销。

为什么说管仲相齐的盐业专卖其煮盐是民营呢?

一、《管子地数》曰:

“阳春农事方作……北海之众毋得聚庸而煮盐。”

《管子轻重甲》房玄龄注:

“北海之众谓北海煮盐之人。本意禁人煮盐,托以农事。”

北海,春秋战国或指渤海。北海属齐国版图之内,因公元前十一世纪时,齐是周朝分封之诸侯国,其疆域东到海(指渤海),西到黄河,南到穆陵,北到无棣(今属山东)。其地盛产鱼盐,人民多煮盐。齐君下令,从孟春月开始,豪民不得聚集庸者煮盐,只能在衣闲煮盐。当然,能够雇佣别人煮盐的当然是“富者”、豪民。

说明齐国属民煮盐。

二、《管子地数》有

“君伐菹薪,煮沸水为盐”

之句,而《册府元龟》卷493引《管子轻重甲》的抄本为

“令国人煮沸水为盐”。

“国人”是指各诸侯国国都内的居民,这里是指临淄城内的平民在“十月始正至于正月”煮盐,官家收购达36000千钟,通过黄河、济水,运至南方诸侯国出卖谋利。这里指的国人煮盐,也属民制。

三、《管子戒第》曰:

“山林梁泽以时禁……草封泽,盐者之归之也,譬若市人。”

房玄龄注:

“草封泽,谓泽多草,刈积成封,可用煮盐者也。其处既多盐不设禁也。”

即除农忙(从孟春月起)外,人民可以在农闲煮盐。所以煮盐人很多,好比城市经商的人一样。文中所指的“盐者”,不是指官府,而是指“人民”。看来,盐的生产属民制。

四、《管子轻重丁》有

“隰朋驰而北反报曰,北方之萌者,衍处负海,煮沸为盐”

之语。萌者,民也。齐国沸水入海之处,盛产海盐,所以人民争相煮盐为生。说明齐国盐产乃民制。

另外,铁业生产也是民制。

《管子轻重乙》曰:

“(指铁)不如与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十,君得其三。”

管子将铁租给民制,既收税,又将其铁制品收购、统一运销。这与盐的官营相同。

上面列举的种种原始史料,足以说明管仲推行的盐专卖是民制。有的学者对管仲所推行的盐铁政策之所以坚持说是“官民并制”、“官煮时禁止民制”,其原因是对《管子轻重甲》的“齐有渠展之盐,请君伐菹薪,煮沸火为盐”句有不同理解。认为“君伐菹薪”是官煮,这是断章取义!因为关键的一句抽掉了,即“正而积之”。“正”者征也,政府征取民制之盐在阳春时配卖给人民。这恰恰是民制官购的最好例证。

管仲虽然推行盐业民制,但对成盐实行官购官销。因为如果不能这样做,就无法作到以下几点:

一、国内人民按口配盐,寓税于价。

《管子海王》中的

“谨正盐荚”,

就是造好按口配盐的簿册按册配卖。即“凡食盐之数,一月丈夫5升少半,妇人3升少半,婴儿2升少半”并且把税加在每升盐里,“升加分耗,而釜50;升加1耗,而釜百;升加10耗,而釜千”。正由于此,必须把民产之盐收归国有,才能按口配卖。

二、出口之盐靠征集民制之盐。

《管子海王》中的要

“籍于天下”,

政府非控制成盐不可。在头年十月到第二年正月之间,令国都内的居民煮沸水为盐,然后政府征积起来,修通河水、济水,运至南方的诸侯国出卖。如梁、赵、宋、卫等。

梁,在今河南;赵,乃周穆王封造父于赵,故城在今山西赵城县境;宋,乃公元前十一世纪所封微子,建都河南商丘,在今河南东部和山东、江苏、安徽间地;卫,乃公元前十一世纪所封唐叔,建都河南朝歌(今河南淇县);濮阳,春秋时卫都,在今河南省濮阳。这些地方不食盐则肿,又是“守图”之国,兵多,需要盐特多,靠齐国运来食盐供应。这样,齐国获利较多。

齐国之盐还转销至东莱地区。公元前567年齐灵公灭东莱之前,《国语齐语》中记载:

“通齐之鱼盐于东莱”,

即把国家所盛产之鱼盐,行销于东莱地区。东莱,在今山东胶莱河以东,上地面积广,齐灵公灭东莱后土地扩展一倍就是证明。其实,东莱地区盛产鱼盐,只是未被开发。后来,汉在此设置盐官,发展了盐业,这是后话。

总结:在这种经济思想指导下,齐国每年获得了大利。一般年产量达36000钟,齐国都城临淄也逐渐形成有7多户的商业城市。由于扩大了财政收入,使齐国能一匡天下,成为“五霸”之首。所以,我们说,管仲是盐铁专卖制度的鼻祖,对后世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先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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