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陆人注意:即日起,城区开始限行管控!
平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对低速货车、拖拉机等车辆的限行通告
为深入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县治理大气污染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低速货车、拖拉机等车辆进行限行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0年10月21日起
拖拉机、农用三轮车、三轮汽车全天限行;大中型客货运车辆、柴油货车、轻型自卸货车、低速载货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每日6:30--22:00限行。
二、限行车辆
限行车辆为大中型客货运车辆、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轻型自卸货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
三、限行范围
五一街以南,茅津路以西,条山大街以北,桥西路以东(含以上道路)范围。
四、法律责任
为创优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对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鲜活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市容环卫等关系民生的车辆,可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违反禁行规定、未办理通行手续驶入禁行区域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平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