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曝光!镇江一小区门前广场竟变成了收费停车场
近年来,随着家庭用车数量激增,镇江市区的固定停车泊位也愈发紧张。很多小区业主和临街商户会把小区所属的外围广场当成免费停车场。
但是最近,位于京口区的学府华庭业主爆料,小区业委会未经过业主同意,就私自在小区外围广场设置收费停车场,他们质疑这样的行为涉嫌违规。
(图源见水印)
业主王先生所在的公司位于学府华庭35栋314室,一直以来,公司楼下的广场都是免费停车。
但今年九月份,一家名为泽驿智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突然在小区外围广场安装起了停车设施,并向业主收取停车费。
让业主们纳闷的是,小区的物业公司为南徐中天物业,这家泽驿物业又是什么来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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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业主透露,他们去物业查了一下,得知是小区物业和业委会外包给了另外一个公司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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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不少业主表示,这处停车场的建设,没有经过小区业主的同意,而且停车设置也不规范,有的停车道闸很靠近商铺,影响了周边商铺的经营。
为了了解详情,记者和业主们一同来到了小区的物业——江苏南徐中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对于设置停车场一事,该主任表示:
这并不需要经过业主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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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声称跟物业签订了合同,如果业主认为不合理,可以起诉他们,或者请相关部门协调。
此外,他表示,这处停车场设置之前,他们经过了市公共停车管理处的备案,属于合法的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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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核实业委会主任的说法,记者走访了市公共停车管理处。
据了解,2018年9月8号,学府华庭业主委员会确实以学府华庭居民服务中心法人的名义,申请办理了停车场的相关备案手续。
市公共停车管理处长效办主任表示:根据镇江市停车管理办法,他的手续是齐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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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市公共停车管理处长效办主任表示,从备案的材料中可以发现:
申请备案的主体为学府华庭居民服务中心,但是建成停车场的收费实施主体却变成了泽驿物业公司,实施主体已经变更,学府华庭居民服务中心并没有按照规定,向公共停车管理处提交变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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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他认为业委会应该给到一个情况说明,提供备案,不是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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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该主任表示:
根据现有停车管理办法,停车收费实施主体如果变更,需要前往城管部门二度备案,但是,如果企业不主动备案,他们也没有相对应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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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小区业委会有没有权利,在小区外围广场设置停车场,业委会又有没有权利跳过业主做决定呢?
法律界人士认为,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权力,但是必须要经过法律规定数量业主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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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律师建议,业主可以向行政机关投诉,要求拆除停车设施,也可以向法院诉讼,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对此,正东路街道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多次接到小区业主的投诉,接下来他们会对此事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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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学府华庭外围广场的停车收费行为已经暂停,相关部门正在协调处理之中。
来源:一起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