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系列指示要求,防止因秸秆焚烧造成的火灾和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近日,凉山州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期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和小山一起去看看涉及到哪些方面的工作吧!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对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责,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完善责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县、乡(镇)、村三级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源头疏导,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要充分发挥部门牵头作用,发改、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务实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有效降低秸秆存量,从源头减轻秸秆焚烧管控压力。各县(市)要建立和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及社会力量主动开发利用秸秆资源,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构建秸秆多元化利用新格局,从源头上促进秸秆禁烧。
三、强化部门联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属地生态环境 、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焚烧秸秆行为;要建立巡查工作机制,开展日督查,夜巡查,交叉检查,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和垃圾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焚烧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加强对高速公路沿线、重点乡镇、城郊结合部、草原林区周边的巡查检查,管住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坚决杜绝在草原林区和林木附近烧荒、烧秸杆等行为发生。
四、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新媒体等途径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综合利用的途径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督导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州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和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加强督导考核,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和指导,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焚烧现象,一律予以公开曝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秸秆禁烧管控不力造成空气污染、森林火灾等影响恶劣的地方,要约谈相关主要负责人,对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凉山州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