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自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道路客运执法大队昨日在衡阳火车站查获2台涉嫌站外揽客的班线客车,依法暂扣其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违规车辆将面临最高3000元处罚。
10月15日凌晨,道路客运执法大队联合珠晖区交警、公安、城管在火车站周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在广西路和珠晖区妇幼保健院附近查获两台市际班车涉嫌站外上客,并依法暂扣其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
根据今年9月1日新修订颁布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起讫地、日发班次下限和备案的途经路线运行,在起讫地客运站点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上下旅客。依据相关规定,班线客车站外揽客行为将面临1000元至3000元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班线经营许可证。今年5月以来,道路客运执法大队对站外揽客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处12起站外揽客违法行为,站外揽客现象已经得到明显改善。
交通执法人员提醒,在汽车站内实名购票的乘客相当于同承运方签订了合同,一旦在乘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可得到法律保护,更有安全保障,请乘客自觉到站内购票乘车,切莫在站外乘车。
(记者金明达 通讯员刘先军 编辑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