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判人死刑,直接在公堂之上把犯人就给铡了,这种情景也只是出现在演义作品中,现实是不可能的。
宋朝的律法制度比较健全,死刑执行也是非常人性化
宋朝死刑常用的执行方法主要有两种:绞刑和斩首,凌迟比较特殊,使用也很少,所以不在讨论范围之内。
宋朝虽然规定了死刑的标准,但执行的时候是非常谨慎的,每年被判决死刑的人很多,最终执行死刑的人数却只有十分之一左右。其原因主要是宋朝受儒家“仁政”思想的影响,而且刑部对死刑的复核也非常谨慎,偶尔还会遇到大赦天下的情况,所以死刑的执行率非常低。
我们看电视电影,古代斩首的时候突然会有一位骑马的高人大声喊“刀下留人”,然后再下马宣读皇帝赦免的圣旨。实际上在宋朝,不需要别人喊这句话,只要死刑犯当场喊冤,刽子手就会乖乖放下手中的鬼头刀,停止行刑,犯人也会押回去继续审理。
宋朝对死刑谨慎,对死刑犯也是格外“关怀”
唐朝时期,《唐令》就规定对于要执行死刑的人,由官府给他们提供酒菜,安排亲人见最后一面,黄昏才执刑。死后亲人可去收敛尸体,对于无亲人的,官府出钱葬于官地。到了五代时期,由于战乱不断,唐朝留下来的法文就成了一张空纸,一直到宋朝才重新建立了更加完善的刑法。
宋朝不但继承了唐朝的“临刑关怀”,还特别强调“不得窒塞口耳,蒙蔽面目”。因为唐朝时期,武则天在处决犯人的时候曾封其口耳,防止犯人临时喊冤。宋朝的这一规定又给了死刑犯喊冤的权力,以防止错杀好人而造成冤案。
包拯的铡刀是何用意?
包拯的铡刀来自演义作品,其实文学作品就是要写出那种快意恩仇的效果。大家看包青天判案的时候,大喊一声“铡”,坏人当场人头落地,百姓无不拍手叫好。
但是,人头落地就装不回去了!一个死刑犯,不需要向刑部上报,无需复核审批,更不用等到“秋后问斩”,万一是个冤案,那受牵连的可不止包拯一人了。
演义小说里,包拯的铡刀是皇帝御赐的,有“见到铡刀,如朕亲临”的效果。皇帝给了包拯定夺生死的权力,老百姓也将希望寄托于包拯,这是一种典型的“人治”,实际上宋朝的“法治”程度是很高的。
结束语
宋朝是整个封建时代死刑复核最严格的朝代,由于宋朝的经济和文化发展迅速,百姓福利也不错,因此死刑案件也相对较少。
北宋的咸平三年,曾经出现整个月都没有死刑复核的案件上报,这对于封建时代可以说是绝无仅有了。
因此,在宋朝这样的法治环境下,是不可能出现像包拯那样公堂铡人的。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在下方评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