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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中的“各国在法律上平等”如何理解? 武装冲突法规范

2020-07-21知识5

在战争法中,中立国对交战国的义务是()。 A.中立国对交战国不应给予援助 B.中立国应采取措施,防止交战国 ABC中立国对交战国承担的义务是:(1)中立国对交战国不应给予援助。(2)中立国应采取措施,防止交战国为了进行战争而利用其领土或其管辖范围内的区域。(3)中立国对于交战国。国际法的战争法部分全文是什么? 战争法是以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为主要形式,调整战争或武装冲突中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中立国之间关系和战时人道主义保护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而且国际法学界一般认为。现代国际法是否禁止所有的武装冲突?为什么? 理论上是全部禁止的,但实际操作中根本不可能!因为国际法的法律效力要远低于某个国家的国内法,如果国内法允许国家开战,国际法也无可奈何!现代国际法不但禁止发动侵略战争,而且也禁止“非法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因此,侵略行为不论是否构成法律上的战争状态都是违反国际法的罪行。现代国际法禁止以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的工具,从理论上不再保留战争法;但是实际存在的战争或武装冲突不能完全避免,在实践过程中,现代国际法缺少规范武装冲突的完整法律。巴黎海战宣言的效力和评价 《宣言》自七国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之后没有任何国际文件将它废止。因此,可以认为《宣言》依然有效,并在海上封锁和经济制裁方面有重要意义。截至1999年底,共有51个国家签署该宣言。这51个国家中有48个是在1856~1857年签署的,其余3个是在之后不久加入的。在当时的国际社会中,除了美国及少数几个国家外,几乎所有的国家均成为《宣言》的缔约国。美国因为会议没有接受它的有关应对海上所有私人货物免予拿捕的提议而拒绝加入《宣言》,但它在1861年美国内战及1898年美西战争期间,却声明遵守并实际执行了《宣言》的规定。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许多国家的捕获法院认可《宣言》的效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国家相继独立,未增加新的缔约车,非缔约国数量增多,但在实践中这些国家也一直在遵循《宣言》的原则,因此可以认为《宣言》是普遍国际法。但是,两次世界大战的实践使《宣言》的效力受到质疑:1、由于《宣言》废除了私掠船制度,弱小的海军国家就通过将商船合并到海军舰队的做法来弥补战时海军兵力的不足,这些改造过的商船同样起到私掠船的作用。不同的是,这些船只由海军控制,克服了私掠船的私人获利弱点,被各国所接受,并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广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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