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法告知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有哪些内容 一、概念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指除法律特别规定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的以外,行政处罚通常所应适用的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案情简单、处罚轻微的处罚案件,听证程序适用于案情复杂、争议较大、处罚可能较重的案件,一般程序则适用于介乎两者之间的案件。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在适用范围上关键的不是案件是否重大、复杂,而在于当事人或行政机关认为是否有必要适用听证程序,而必要的标准是当事人和处罚机关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分歧。如果当事人并不要求听证,则无论如何重大的案件行政机关原则上都可以适用一般程序。二、一般行政处罚程序内容(一)立案行政处罚程序中的立案,是指行政机关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控告、检举或本机关在例行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情况或重大违法嫌疑情况,认为有调查处理必要的,决定进行查处的活动。行政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材料或来访的接受还不是立案活动,只有在对这些材料审查以后作出的进行调查的决定才是立案。《行政处罚法》对立案程序未作统一的明确规定,但立案是行政处罚程序的开始,执法实践中大多案件需要经过立案程序。(二)调查取证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后,在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活动中所应当遵循的程序。。
一、税务行政处罚时效超过几年不再追究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
税务行政处罚一般处罚标准
税务稽查行政处罚标准、程序及依据
税务行政处罚什么意思?定义和处罚原则是什么? 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税务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的要求有哪些? 税务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的要求:一、税款征收的处理不适用非诉执行 过去,有些同志说:税务决定送达后,纳税人不缴,过了诉讼期,按《行政诉讼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