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嘉荫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朝阳镇某浴馆有人提供色情服务。接到报案后,治安管理大队迅速出警在该浴馆二楼包间现场搜查出“记账单据”、避孕套等物品,随即将浴馆实际经营者张某楠及女技师费某等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明,该浴馆实际经营者张某楠,通过佳木斯市蒋某的帮助在微信群中发布广告联系浴池技师。2020年7月末至发案期间,蒋某陆续介绍多名女技师到张某楠所经营的浴馆工作。
民警通过调取张某楠及女技师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及微信转账记录发现,除已到案的费某外,哈尔滨市的王某艳也曾经蒋某介绍到其经营的浴馆从事过技师工作。结合在浴馆二楼包间内扣押的“记账单据”,治安管理大队确认费某、王某艳向他人提供色情服务及性交易行为一事确实存在,且与张某楠、蒋某分赃明确,制度严密。
据张某楠及女技师费某交代,费某及王某艳向他人提供色情服务及性交易行为所收取的费用,由嫖客扫取摆放在包间内张某楠的微信二维码支付,张某楠从中扣除40%后通过微信转发给蒋某,蒋某留下10%后再通过微信转账分别付给费某及王某艳。通过微信转账记录民警还顺藤摸瓜排查出涉嫌嫖娼人员7人。
10月13日,涉案人员蒋某、王某艳被嘉荫公安抓获。目前,张某楠、蒋某因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嘉荫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费某、王某艳因构成卖淫被嘉荫公安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构成嫖娼的违法行为人7人均被嘉荫公安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