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在贵州罗甸县边阳镇的一条乡村小道上,两辆白色小轿车转弯未减速、未按规定会车、未鸣笛提示前方车辆,导致在一处弯道来了个亲密接触,造成两车损坏,无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驾驶员罗某驾驶一辆贵J小型轿车从边阳镇母王贤方向往交砚方向行驶,在会车过程中车辆左侧部位与对向由王某文驾驶的贵G小型普通客车右侧部位发生碰撞,就在碰撞的那一刹那,贵G小型普通客车车头部位撞得粉碎,驾驶舱浓烟四起,接着轮胎爆胎、安全气囊被迫弹出,贵G小型普通客车此时也被横撞侧移在路中间,车尾碰撞到防护墙后右后轮悬挂在边沟上,场面十分惊险,随后,双方驾乘人员立即下车并拨打了救援电话。
事后据驾驶员介绍道:行车时,由于是乡间小路,车辆并不多,认为不会有来车,抱着侥幸心理,一时疏忽大意,经过弯道时未减速让行鸣笛提示来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经交警部门判定,双方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会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此次事故同等责任。(拟稿人: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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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罗甸县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