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只办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没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是什么性质! 土地的性质是国有的,但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证明合法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题目中已经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是作为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和有偿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2、参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
本轮规划中的违法建设用地怎么批?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反正从你现在的城乡用地规模指标里,先扣除违法用地所占用的数目。
土地执法中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建筑由谁没收?没收后如何处理? 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如何判断建设用地是否符合规划 对于违法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根据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核实确定。具体情况,请自行与当地的人民政府进行沟通,了解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核实本人的土地利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六条 zd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回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答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有什么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2113面的面积5261是所审批土地的占地面积410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面的面积是所开1653发项目每个单体的建筑面积,简单的说就是每栋楼或其它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要大的多,一般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面积乘以容积率就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面积。第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有以下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2、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
违法用地补办手续勘界能不能做成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