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掇刀区检察院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该院承办检察官、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等参加听证,现场还邀请掇刀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共同为案件把脉问诊。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张某夫妇系本案的申请人也是借贷纠纷的担保人,李某和王某系该案当事人。2014年3月7日,王某向李某借款30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月息,同日,张某夫妇向李某出具担保书一份,约定张某夫妇同意用名下的一套房屋为王某的借款提供担保。
2019年10月29日,王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李某向掇刀区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处王某按期偿还李某借款本金和利息,同时张某夫妇承担30万元范围内的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王某追偿。张某夫妇不服判决,于2020年6月18日向掇刀区法院申请再审,2020年8月19日,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张某夫妇遂向掇刀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申请人陈述了申请监督理由及诉求,其他当事人进行了答辩,双方当事人围绕执行活动中争议的主要问题发表各自的意见,承办检察官、听证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提问。随后,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就张某夫妇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发表了意见。
听证员们对此次听证会给予高度评价和认可,一致认为,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将案件事实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和解,有利于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该案承办检察官表示,将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意见及听证中的评议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对案件全面审查后,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通讯员 谭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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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庞孟冉|审核: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