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衔接”、“源头防控”、“全员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怎么抓,看看“法律智库”有何“锦囊妙计”吧!
7月17日上午,民营企业风险管理法律智库主题会商会议在本院召开,会议就当前备受关注的企业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了研讨会商。党组书记、检察长谢剑参加,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纯青主持会议,智库相关成员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叶纯青副检察长对近几年来诸暨市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包括刑事领域安全事故、各类企业隐患、消防安全形势等具体情况作了详细介绍。随后智库成员从各角度出发,对企业如何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向检察机关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
诸暨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杨国贤:“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需要多方合力,检察机关可以继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市应急管理局的协作,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共同促进安全生产优化,达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诸暨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方森:“在执法过程中,要积极打破监管怪圈,从检查企业安全设施、硬件配置这单一监管方式,扩展到对企业专业安全管理人才的培养和输出,提升企业自我管理的软实力,从源头加强防控能力。”
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省政协委员俞小峰:“坚持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而安全生产最为重要的就是要提高企业管理者的自身认识,从上而下地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李冬:“在企业安全管理中必须要全员参与,落实三级安全教育,要层层签订相关责任书,将“防”这个字切切实实做到生产工作的每一个角落。”
浙江省人大代表孙伟:“现在业内存在一种现象,部分企业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涉事企业主、管理人员会被追究责任,但之后仍然“新瓶装旧酒”,生产运行隐患依然没有得到针对性改进。建议检察机关可以联合相关部门多走访、调查、摸排,排查企业的安全隐患,开展源头防控。”
谢剑检察长指出
法律智库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一次有益尝试,在当前企业复工复产中,希望以智库会商这种模式,通过检察、政府、企业、律师相互之间的思维碰撞,收获切实有效的“金点子”,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强化检察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以及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民营企业风险管理法律智库自运行以来,已开展多次会商会议,充分发挥了智库成员在全面、准确把握企业生产经营面临风险问题中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和桥梁作用,努力作为、精准发力,覆盖面不断扩大,在帮助企业行稳致远、保障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